督办政务处

        清末为推行“新政”特设的中央办事机构。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 4月建立。负责制订“新政”措施,接受各地官吏章疏,办理官制、学校、科举、吏治、财政、军政、邦交、商务、工艺、刑律等事务。设督办政务大臣等官职。1906年更名会议政务处,隶属内阁。1911年(宣统三年)责任内阁设立后撤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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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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