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券

        货币。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发行。当时规定以一比三百万元的比价,限期收兑急剧贬值的法币,并用以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和外币。收兑率为纯金一市两合二百圆,纯银一市两合三圆,美钞每元合四圆。金圆券并无现金准备,同年11月后,发行又无限额。至次年5月,发行总额由二十亿剧增为六十八万亿圆,致使币值猛跌,物价暴涨,不到十个月。批发物价上涨竟超过一百二十万倍。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以人民币一元兑换金圆券十万元的比价,将其全部收回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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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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