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

        浙江归安(今湖州)人。字子惇,号寄簃。光绪进士。曾授刑部右侍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起任修订法律大臣,后兼法部右侍郎。1910年(宣统二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专治法学,精心收集、整理、考订我国古代法律资料。上书建议废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笞杖等酷刑。改《大清律例》为《大清现行刑律》;借鉴西方和日本刑法,制订《大清新刑律》,并主持制订民法和商法草案。著作辑为《沈寄簃先生遗书》。另编有《沈碧楼丛书》十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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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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