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两改元

        国民党政府币制改革之一。1933年3月1日,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并确定以银本位币的元为单位,每元含纯银23.493448克,银元与银两折算率为每元合上海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持银两者得依法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就地送交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同年4月6日起全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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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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