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后期颁布的商人营业凭证。施行于设立乡官的区域。领凭者得报明商店资本及营业范围。商凭载有颁发地点、领户姓名、营业范围及发凭主管人等。并规定店铺须公平交易,“以裕国课而利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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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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