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

        地区名。始于明代,指直隶于京师的地区。自永乐初建都北京后,直隶于北京的地区称北直隶,直隶于南京的地区称南直隶。清初改北直隶为直隶省。辖境相当于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小部地区。雍正、乾隆后逐渐在今河北承德地区、张家口地区北部,辽宁西拉木伦河以南,大凌河中上游、西河上游以北及吉林奈曼、库伦两旗,设州、县,归属直隶,境域日扩。1914年将长城以北划属热河、察哈尔两特别行政区。1928年6月起改称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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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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