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不断膨胀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靠不断增长的国税收入来解决的。我们就1934年政府的收入实况加以分析(单元:千元)[1]:
上列各项收入可见:第一,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可分三类:(一)国税收入,计660,386,占总收入的66%;(二)国有企业共收入为167,803,占总收入的14.9%;(三)债券借款收入是291,107,占总收入的25.1%。其他各年度也是国税收入占第一位,其次是债券借款收入。而国有企事业的营利收入是微不足道的,只到本期最后三年,随着国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才逐步开始上升,占有一定的地位。第二,在国税收入中,关、盐、统三税占绝对优势,不仅本年度这样,其他年度也如此。第三,与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相适应,国税收入也是不断增长的。如下表:
此表可见:1936年度的税收为10.57亿元,是1928年度的四倍,1929年—1932年度的两倍,比1935年度也增长了30%以上,增长速度很快。
从收入分类情况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关、盐和统三税,其中关税是最大的税源。关税自主以后,收益逐年增加,超过全部税收总额的一半。1935年以后,虽然比例有所缩减,但仍居主要地位。盐税大约占全部税收总额的四分之一,是仅次于关税的第二大税源。统税实行较晚,然而自1931年后,所占地位逐年上升,也成为一项重要税源。
注:(*1)坐拨征收费及退税未除去。
(*2)括弧内系各该年度预算数字。
首先,上表可见,在本期内三税收入数额大体上是关税高居首位。在正常情况下,关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半数以上,有些年度且高至百分之六七十,其中1934年—1935两个年度,由于贸易衰退,大量走私,以及日本侵入华北等非常情况,关税锐减。该两年度实收数字低于预算数字各在3亿元以上,从而影响该两年度税项收入,致其未能完成预算部分,亦各3亿元以上。关税在税收中,因而亦在整个岁入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亦得到证明。在一般情况下,盐税居第二位,其实收数常占税收百分之二三十左右。统税居第三位,通常占税收百分之十几,乃至百分之二十几。
其次,还可看出,在本期内国内经济政治情况虽极不正常,而关、盐、统三税收入却与年俱增,增长极为显著。以1936年度数字与1928年度相比,关税增长了3.5倍多;盐税更增长了八倍多;统税也增长了四倍多。总计关、盐、统三税合占整个国税收入的95%左右。可见,国民政府国税收入的支柱就是被称为“三大税源”的关、盐、统三税。国税收入总额在十年中增长了四倍多,而且在1936年突破10亿元大关,这说明它在财力方面比它的前任——靠借债度日的北京政府富裕多了,这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也为全民族参加的抗日战争的发动和胜利创造了物质条件。
关税 | 356,258 | 盐税 | 172,778 |
统税 | 109,926 | 烟酒税 | 9950 |
印花税 | 67,528 | 矿税 | 2781 |
银行税 | 1163 | 交易所税 | 330 |
国家行政收入 | 8880 | 国营事业收入 | 831 |
国有财产收入 | 727 | 地方协款收入 | 671 |
国家机关协款收入 | 18574 | 国有营业纯益 | 35,000 |
其他收入 | 53,120 | ||
公债库券 | 249,643 | 银行借垫款 | 43,464 |
上年滚存 | 9929 | ||
收入合计 | 1,115,506 |
上列各项收入可见:第一,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可分三类:(一)国税收入,计660,386,占总收入的66%;(二)国有企业共收入为167,803,占总收入的14.9%;(三)债券借款收入是291,107,占总收入的25.1%。其他各年度也是国税收入占第一位,其次是债券借款收入。而国有企事业的营利收入是微不足道的,只到本期最后三年,随着国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才逐步开始上升,占有一定的地位。第二,在国税收入中,关、盐、统三税占绝对优势,不仅本年度这样,其他年度也如此。第三,与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相适应,国税收入也是不断增长的。如下表:
1927年—1936年间的国税收入统计(单位:百万元)[2]:
年度 | 税项收入 | 年度 | 税项收入 |
1927 | 46.5 | 1932 | 583.0 |
1928 | 259.3 | 1933 | 659.4 |
1929 | 461.7 | 1934 | 748.3 |
1930 | 535.0 | 1935 | 704.9 |
1931 | 615.2 | 1936 | 1057.3 |
此表可见:1936年度的税收为10.57亿元,是1928年度的四倍,1929年—1932年度的两倍,比1935年度也增长了30%以上,增长速度很快。
从收入分类情况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关、盐和统三税,其中关税是最大的税源。关税自主以后,收益逐年增加,超过全部税收总额的一半。1935年以后,虽然比例有所缩减,但仍居主要地位。盐税大约占全部税收总额的四分之一,是仅次于关税的第二大税源。统税实行较晚,然而自1931年后,所占地位逐年上升,也成为一项重要税源。
1927年—1936年国民政府关税、盐税、统税实收数及其占税项收入的百分数[3]
注:(*1)坐拨征收费及退税未除去。
(*2)括弧内系各该年度预算数字。
首先,上表可见,在本期内三税收入数额大体上是关税高居首位。在正常情况下,关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半数以上,有些年度且高至百分之六七十,其中1934年—1935两个年度,由于贸易衰退,大量走私,以及日本侵入华北等非常情况,关税锐减。该两年度实收数字低于预算数字各在3亿元以上,从而影响该两年度税项收入,致其未能完成预算部分,亦各3亿元以上。关税在税收中,因而亦在整个岁入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亦得到证明。在一般情况下,盐税居第二位,其实收数常占税收百分之二三十左右。统税居第三位,通常占税收百分之十几,乃至百分之二十几。
其次,还可看出,在本期内国内经济政治情况虽极不正常,而关、盐、统三税收入却与年俱增,增长极为显著。以1936年度数字与1928年度相比,关税增长了3.5倍多;盐税更增长了八倍多;统税也增长了四倍多。总计关、盐、统三税合占整个国税收入的95%左右。可见,国民政府国税收入的支柱就是被称为“三大税源”的关、盐、统三税。国税收入总额在十年中增长了四倍多,而且在1936年突破10亿元大关,这说明它在财力方面比它的前任——靠借债度日的北京政府富裕多了,这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也为全民族参加的抗日战争的发动和胜利创造了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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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2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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