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

        亦称“氏族”。以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初为母权制,约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开始过渡到父权制。当时,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也没有阶级。族外婚,氏族内部实行禁婚。公共事务由选出的氏族长管理。撤换酋长,血亲复仇,收容养子等重大问题,由氏族成员会议决定。随着金属工具的出现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私有制和阶级关系逐渐确立,氏族制解体,形成以一夫一妻制家庭为单位,按地域原则结成的农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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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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