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

        资本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约束的非法特权。列强在中国享受这种特权是从鸦片战争结束后开始的。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英人华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照办。华民如何科罪,应治以中国之法”。次年中美《望厦条约》除规定美国人与中国人“交涉词讼”,其美国人由美国领事按美国法律治裁外,又进一步规定“合众国民人在中国各港口, 自因财产涉讼,由本国领事等官讯明办理;若合众国民人在中国与别国贸易之人因事争论者,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接着法、俄、日等国也相继在中国取得这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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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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