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10月英法联军侵入北京。清恭亲王奕訢被迫于24日、25日分别和英、法侵略者交换《天津条约》,并订立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有:(1)增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华工出国;(3)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4)将以前充公的天主教产发还,准许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5)《天津条约》中规定的对英、法的赔款,都增加为白银25万千克(800万两)。同年11月14日,沙俄也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规定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40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强行规定了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中国境内的湖泊河山强行作为划界的标志,为其霸占中国西北部大片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8-10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zxls/199550.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