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湖北黄安(今红安)人。青年时代加入同盟会,参加了辛亥革命。1920年在湖北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随后,任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赴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列宁学院英文班学习。1932年回国后,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从事党和红色政权的建设工作。1933年3月任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即中央党校)教务长、副校长。1934年1月,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被委任为苏维埃中央政府最高法院院长。同年10月参加长征。1935年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任中央党校校长。1937年曾代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抗日战争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为坚持国共合作抗日,团结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坚持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解放战争期间,为建设华北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作了大量工作。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理主席等职。在社会主义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自中共七届一中全会后,任历届政治局委员,在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6-1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zxls/199784.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