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一世进行的政治改革。大流士一世即位后,在对外扩张的同时,于公元前518年开始对内政进行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有:①将帝国划分为二十郡。郡守与郡的军事长官直接对国王负责,国王派亲信监督郡守的工作。②除波斯外,各郡要向中央交纳金银和实物作为贡赋。全国每年共交14560塔兰特白银(一塔兰特约合30公斤)。③改革币制,铸造全国统一的金币,称为“大流克”,加强中央政府在经济上的集权。④郡设军事长官,统领地方军队,不受郡守管辖,分属全国五个军区。军队的核心是波斯人,大流士一世自称最高统帅。修筑驿道,便于军队调遣和政令的传达。改革加强了中央集权,客观上促进了各地经济联系和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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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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