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东印度公司

        17~19世纪英国在东方的殖民机构。全名是“在东印度群岛贸易的伦敦商人的总裁和公司”。1600年成立。领有“皇家特许状”,享有好望角以东各国(主要是中、印两国)的贸易垄断权。最初在马来群岛一带进行香料贸易。后在印度设商馆和堡垒,拥有军队和舰队。18世纪开始获得在印度宣战和媾和的特权。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的100年间,通过一系列战争排挤了法、荷势力,确立了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地位。它通过武力强占土地,征收高额赋税,经营种植场。还以强迫劳动、垄断烟和盐的贸易、实行海盗掠夺、种植鸦片、向中国走私等等方式,掠夺了巨额财富,仅1757~1815年就从印度榨取了10亿英镑。东印度公司的掠夺是英国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来源。英国政府还依靠公司的武力向缅甸、阿富汗、中国实行侵略和掠夺。工业革命以后取消了公司对印、中的贸易垄断。1858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后,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兼任印度女皇,取代了公司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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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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