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知:认识。行:实行,实践。论先后,认识在先;论轻重,实践更重要。清·张伯行《续近思录》卷二引朱子语:“知与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例】在知行关系上,他主张“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人应当首先了解道德原则和规范,而后躬行实践。(李伯箫等《领导手册·文化编》)
- 上一篇:论如析薪,贵能破理
- 下一篇:论久而后公,名久而后定
发布时间:2022-07-1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mingyanmingju/jingdiangeyan/172568.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