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阿(ē):迎合,偏袒。绳:墨线,木工打直线的工具。挠(náo):屈从,迁就。曲(qū):弯曲。法律不偏袒权贵,墨绳不迁就曲木。指法律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例】韩非的法律观,彻底否定了所谓“刑不上大夫”的宗法等级制传统,而是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明确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把法作为衡量、裁决所有功过曲直的准绳,无论智者、勇者、大臣、匹夫,凡犯法者皆受惩罚,凡有功者皆予奖赏。(李元庆《三晋古文化源流》)【提示】“阿”在这里不读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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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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