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期:期望。修:研习。法:效法。常可:永久适用的制度。不期望遵循古制,不效法日常惯例。告诫人不可因循守旧,要开拓创新,大胆变革。《韩非子·五蠹》:“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例】为着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促进国家的强盛,自古以来就有许多殚精竭虑,不畏艰难,不顾身家性命力促变法的改革者。战国时期有商鞅变法。商鞅主张“便国不必法古,利民不循其礼”。韩非力倡变革思想。他认为“世异必变”,“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黄健荣《再论中华精神与中华民族的复兴》)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6-1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mingyanmingju/jingdiangeyan/173267.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