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犹:还,尚且。违:避开,躲避。逭(huàn):逃避。自然的灾害,还可以设法躲避;自招的祸患,就无法逃避了。《尚书·商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例】其实,远在殷周时期,有些思想家已经明白,人们可以部分地把握自己的命运,决定个人的祸福。据说殷代的太甲就曾对伊尹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陈瑛等《人生幸福论》)

又作〔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如果无视市场法则,甚至逆经济规律而动,什么“菩萨”也救不了!(盛大林《“算命大师”救不了“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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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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