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根谭·明洪应明 - “一四一、过归己任·功让于人”
【原文】
当与人同过,不当与人同功,同功则相忌;可与人共患难,不可与人共安乐,安乐则相仇。
【译文】
应该勇于和别人共同承担过失,不应当和别人共同享受功劳,共享功劳就会引起彼此的猜妒;应该和别人共同度过艰难困苦,不该和别人共同享受安乐,共享安乐会造成互相仇恨。
发布时间:2023-11-30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mingyanmingju/quanjie/165059.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