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根谭·明洪应明 - “公论勿犯·权门勿沾”

菜根谭·明洪应明 - “一一一、公论勿犯·权门勿沾”

【原文】

公平正论,不可犯手,一犯,则贻羞万世;权门私窦不可著脚,一著,则玷污终身。

【译文】

凡是公众们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法律,不可以轻易去冒犯,一旦冒犯,就会留下千秋万代令人含羞的恶名;凡是权贵徇私舞弊的地方,不可以轻易踏进去,一旦踏进,就会沾染上洗刷不尽的臭名。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mingyanmingju/quanjie/165089.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