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经·元吴亮 - “逾年后杖”
【原文】
曹侍中彬,为人仁爱多恕。尝知徐州,有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后杖之,人皆不晓其旨。彬曰:“吾闻此人新娶妇,若杖之,彼其舅姑必以妇为不利而恶之,朝夕笞骂,使不能自存。吾故缓其事而法亦不赦也。”其用心如此。
【译文】
曹彬为人仁义慈爱,宽厚多恕。他曾经任徐州太守,当时有个小官员犯了罪,立案以后,过了一年才杖罚他。人们都不知道曹彬这样做有何用意。曹彬说:“我听说这个人刚结婚不久,如果当时就杖罚他,以后新媳妇的公婆肯定会认为是新媳妇带来的坏运气,从而厌恶新媳妇,早晚打骂她,使她难以生存。所以我故意延缓处置,而又没违反法规。”他的用心原来这般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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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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