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经·元吴亮 - “愤争损身,愤亦损财”
【原文】
应令君曰:“人心有所愤者,必有所争;有所争者,必有所损。愤而争斗损其身,愤而争讼损其财。此君子所以鉴 - “易”之 - “损”以惩愤也。”
【译文】
应令君说:“人的心中有所愤怒,就必定跟人争斗;跟别人有所争斗,就必定有所损失。因愤怒而与人争斗会伤害自己的身体,因愤怒而与人打官司就会损失自己的财产。因此君于应当借鉴 - “易经”的 - “损卦”来抑制愤怒。”
发布时间:2019-06-0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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