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春秋左传·僖公十五年》


        【评】此本是论述卜筮,“筮,数也”。《后汉书》、《隋书》之《律历志》把它看成计算数字的起源。
        古之人论数也,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然则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则算数之事生矣。记称大桡作甲子,隶首作数。二者既立,以比日表,以管万事。夫一、十、百、千、万,所同用也;律、度、量、衡、历,其别用也。故体有长短,检以度;物有多少,受以量;量有轻重,平以权衡;声有清浊,协以律吕;三光运行,纪以历数;然后幽隐之情,精微之变,可得而综也。

《后汉书·律历志》


        【评】《隋书·律历志》有类似的论述,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对数学起源、作用的系统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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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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