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部

        时珍曰:兽者四足而毛之总称,地产也。豢养者谓之畜。《素问》曰,五畜为益是矣。……于是集诸兽之可供膳食、药药、服器者为兽类,凡八十六种,分为五类:曰畜,曰兽,曰鼠,曰寓,曰怪。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


        【评】李时珍沿用了《尔雅》对兽类的定义,但在对兽部进行再分类时,兽类只是整个兽部中的一类,主要指野生的躯体较大的哺乳类动物。寓属、鼠属、以及畜属等名词,都直接源于《尔雅·释兽》。兽属、怪属二名词,则为李时珍所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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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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