卝(古矿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①。
[注]①中士:相当于现在的工程师,下士:相当于技师,府:矿长,史:秘书,胥:总务,徒:相当于班长。
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评】这里记载的是最早的矿业管理制度,明确了卝人(官名)的职责。其组织管理机构已较为完备。
采矿事惟滇为善。滇中矿硐自国初开采至今以代赋税之缺,未尝辍也。滇中凡土皆生矿苗。其未成硐者,细民自挖掘之,一日仅足衣食一日之用,于法无禁。其成硐者,某处出矿苗,其硐头领之。陈之官而准焉,则视硐大小召义夫若干人。义夫者,即采矿之人,惟硐头约束者也。……每日义夫若干人入硐,至暮尽出硐中矿为堆,画其中为四聚瓜分之:一聚为官课,则监官领煎之,以解藩司者也;一聚为公费,则一切公私经费,硐头领之以入薄支销者也;一聚为硐头自得之;一聚为义夫平分之。其煎也,皆任其积聚而自为焉。
【评】这里记载的是明代云南采铜,实行硐头制。硐头的职责和硐的分配办法均记述的非常清楚。
凡厂之道,厥有厂主,听其治,平其争。敛金而入于金府,府一人掌铜之出入,史一人掌官书以治。凡胥二人,掌偦伺之事,游徼其不法者,巡其漏逸者,举其货,罚其人。以七长治厂事:一曰客长,掌宾客之事;二曰课长,掌税课之事;三曰炉头,掌炉火之事;四曰锅头,掌役食之事;五曰镶头,掌镶架之事;六曰硐长,掌硐之事;七曰炭长,掌薪炭之事。
曰课长,天平与秤、库柜锁钥均其专管。铜厂,掌支发工本,收运铜斤。银厂,掌收錾课款,一切银钱出纳,均经其手,间有委办事件通厂尊之。选以谨厚为先,才为次。
曰客长,分汉回旺厂,并分省而以一人总领之,掌平通厂之讼。必须公正老成,为众悦服,方能息事,化大为小,用非其人,实生厉阶,此役最要,而银尤重。
曰炭长,银厂有可不设。铜厂则保举炭户领收工本,不必家道殷实,而以有山场牲畜为要。
曰炉长,铜厂有可不设。银厂课款攸关,此役为要。
曰街长,掌平物之价,贸易赊欠债务之事。
曰总镶,亦曰总工,银厂有之任与硐长略同。选宜熟悉欀引塃色硖道矿质。
曰硐长,掌各硐之务,凡硐之应开与否及邻硐穿通,或争尖夺底,均委其入硐察勘。
【评】清代云南矿厂的厂务管理是由地方行政官吏兼办,派出一批厂官驻厂负责。厂官下设七长,分工管理。这种“七长”制,在清代还是一种较好的管理制度。
凡厂初开,立规为要,旺后人众,各从其类。硐丁归于硐,以领镶约束之。炉丁趋于炉,以炉户招纳之。贸易喧于街,以客长、街长稽察之。
且一厂之中,出资本者,谓之锅头;司庶务者,谓之管事;安置镶本者,谓之镶头;采矿破甲者,谓之椎手;出荒负矿者,谓之砂丁;炼铜者,谓之炉户;贸易者,谓之商民。厂之大者,其人以万计,小者亦以千计。
打厂之人,名曰砂丁。凡厂衰旺,视丁众寡,来如潮涌,去如星散,机之将旺,麾之不去,势之将衰,招之不来。故厂不虑矿乏,但恐丁散。合伙开硐,谓之石分,从米称也。雇力称硐户,曰锅头,硐户称雇力曰弟兄,雇力名目亦各不同,故记丁。
曰管事,经管工本,置办油米一切什物。
曰柜书,亦曰监班书记,获矿方雇,每硐一人,旺硐或有正副,每日某某买矿若干,其价若干,登记账簿,开呈报单。
曰镶头,每硐一人,辨察闩引,视验塃色,调拨槌手。指示所向。松塃则支设镶木,闷亮则安排风柜,有水则指示安竜,得矿则核定卖价。凡初开硐,先招镶头,如得其人,硐必成效。
曰领班,专督众丁硐中活计,每尖每班一人,兼帮镶头支设镶木。
曰槌手,专司持槌,每尖每班一人,挂尖一人,持槌随时互易,称为双换手,选以年力壮健。
曰背塃,每尖每班无定人,硐浅硖硬,则用人少,硐深矿大,则用人多。
曰亲身,常时并无身工,得矿共分余利。
曰月活,不论有矿无矿,月得雇价。
曰炉头,熟习矿性,谙炼配煎,守视火候。无论银铜,炉户之亏成,在其掌握。硐之要,在镶头;炉之要,在炉头。
曰草皮,活硐之外杂事皆系月活。……
曰支,凡硐管事管镶头,镶头管领班,领班管众丁,递相约束,人虽众,不乱。算找雇价曰(音缤),预支雇价曰支,雇价曰支,皆以三节,端午为小,中秋年终为大。
【评】这里记载的是,有关矿厂劳动组织的记述,对管理矿厂至关重要。各矿之“硐管事管镶头,镶头管领班,领班管众丁,递相约束,人虽众,不乱”。“硐之要,在镶头”。这些经验总结,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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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地官司徒》
[注]①中士:相当于现在的工程师,下士:相当于技师,府:矿长,史:秘书,胥:总务,徒:相当于班长。
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周礼·地官司徒下》
【评】这里记载的是最早的矿业管理制度,明确了卝人(官名)的职责。其组织管理机构已较为完备。
采矿事惟滇为善。滇中矿硐自国初开采至今以代赋税之缺,未尝辍也。滇中凡土皆生矿苗。其未成硐者,细民自挖掘之,一日仅足衣食一日之用,于法无禁。其成硐者,某处出矿苗,其硐头领之。陈之官而准焉,则视硐大小召义夫若干人。义夫者,即采矿之人,惟硐头约束者也。……每日义夫若干人入硐,至暮尽出硐中矿为堆,画其中为四聚瓜分之:一聚为官课,则监官领煎之,以解藩司者也;一聚为公费,则一切公私经费,硐头领之以入薄支销者也;一聚为硐头自得之;一聚为义夫平分之。其煎也,皆任其积聚而自为焉。
明·王士性《广志绎》卷五
【评】这里记载的是明代云南采铜,实行硐头制。硐头的职责和硐的分配办法均记述的非常清楚。
凡厂之道,厥有厂主,听其治,平其争。敛金而入于金府,府一人掌铜之出入,史一人掌官书以治。凡胥二人,掌偦伺之事,游徼其不法者,巡其漏逸者,举其货,罚其人。以七长治厂事:一曰客长,掌宾客之事;二曰课长,掌税课之事;三曰炉头,掌炉火之事;四曰锅头,掌役食之事;五曰镶头,掌镶架之事;六曰硐长,掌硐之事;七曰炭长,掌薪炭之事。
清·檀萃《滇海虞衡志》卷二
曰课长,天平与秤、库柜锁钥均其专管。铜厂,掌支发工本,收运铜斤。银厂,掌收錾课款,一切银钱出纳,均经其手,间有委办事件通厂尊之。选以谨厚为先,才为次。
曰客长,分汉回旺厂,并分省而以一人总领之,掌平通厂之讼。必须公正老成,为众悦服,方能息事,化大为小,用非其人,实生厉阶,此役最要,而银尤重。
曰炭长,银厂有可不设。铜厂则保举炭户领收工本,不必家道殷实,而以有山场牲畜为要。
曰炉长,铜厂有可不设。银厂课款攸关,此役为要。
曰街长,掌平物之价,贸易赊欠债务之事。
曰总镶,亦曰总工,银厂有之任与硐长略同。选宜熟悉欀引塃色硖道矿质。
曰硐长,掌各硐之务,凡硐之应开与否及邻硐穿通,或争尖夺底,均委其入硐察勘。
清·吴其浚《滇南矿厂图略·滇矿图略》
【评】清代云南矿厂的厂务管理是由地方行政官吏兼办,派出一批厂官驻厂负责。厂官下设七长,分工管理。这种“七长”制,在清代还是一种较好的管理制度。
凡厂初开,立规为要,旺后人众,各从其类。硐丁归于硐,以领镶约束之。炉丁趋于炉,以炉户招纳之。贸易喧于街,以客长、街长稽察之。
清·吴其浚《滇南矿厂图略》附《铜政全书·咨询各厂对》
且一厂之中,出资本者,谓之锅头;司庶务者,谓之管事;安置镶本者,谓之镶头;采矿破甲者,谓之椎手;出荒负矿者,谓之砂丁;炼铜者,谓之炉户;贸易者,谓之商民。厂之大者,其人以万计,小者亦以千计。
清·吴其浚《滇南矿厂图略》附倪慎枢《采铜炼铜记》
打厂之人,名曰砂丁。凡厂衰旺,视丁众寡,来如潮涌,去如星散,机之将旺,麾之不去,势之将衰,招之不来。故厂不虑矿乏,但恐丁散。合伙开硐,谓之石分,从米称也。雇力称硐户,曰锅头,硐户称雇力曰弟兄,雇力名目亦各不同,故记丁。
曰管事,经管工本,置办油米一切什物。
曰柜书,亦曰监班书记,获矿方雇,每硐一人,旺硐或有正副,每日某某买矿若干,其价若干,登记账簿,开呈报单。
曰镶头,每硐一人,辨察闩引,视验塃色,调拨槌手。指示所向。松塃则支设镶木,闷亮则安排风柜,有水则指示安竜,得矿则核定卖价。凡初开硐,先招镶头,如得其人,硐必成效。
曰领班,专督众丁硐中活计,每尖每班一人,兼帮镶头支设镶木。
曰槌手,专司持槌,每尖每班一人,挂尖一人,持槌随时互易,称为双换手,选以年力壮健。
曰背塃,每尖每班无定人,硐浅硖硬,则用人少,硐深矿大,则用人多。
曰亲身,常时并无身工,得矿共分余利。
曰月活,不论有矿无矿,月得雇价。
曰炉头,熟习矿性,谙炼配煎,守视火候。无论银铜,炉户之亏成,在其掌握。硐之要,在镶头;炉之要,在炉头。
曰草皮,活硐之外杂事皆系月活。……
曰支,凡硐管事管镶头,镶头管领班,领班管众丁,递相约束,人虽众,不乱。算找雇价曰(音缤),预支雇价曰支,雇价曰支,皆以三节,端午为小,中秋年终为大。
清·吴其浚《滇南矿厂图略·滇矿图略》
【评】这里记载的是,有关矿厂劳动组织的记述,对管理矿厂至关重要。各矿之“硐管事管镶头,镶头管领班,领班管众丁,递相约束,人虽众,不乱”。“硐之要,在镶头”。这些经验总结,具有重要价值。
发布时间:2024-03-16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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