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氏偷金枉

        【出典】 《史记》卷一○三《万石张叔列传》附《直不疑传》:“塞侯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觉,妄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文帝称举,稍迁至太中大夫。
        【释义】 汉文帝时,直不疑曾被同舍郎怀疑偷金而不申辩,直至得到澄清,后世用作清白受诬的典故。
        【例句】 ①直氏偷金枉,于家决狱明。(刘长卿《按履后归睦州赠苗侍御》1540)作者曾被诬贪赃而受审。这里用直不疑事自陈冤情。②人皆知饮水,公辈不偷金。(杜甫《赠裴南部闻袁判官自来欲有按问》2586)这里用直不疑事,谓裴南部操守清白而蒙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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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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