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 《晋书》卷四十一《魏舒传》:“魏舒字阳元,任城樊人也。少孤,为外家宁氏所养。宁氏起宅,相宅者云:‘当出贵甥。’外祖母以魏氏甥小而慧,意谓应之。舒曰:‘当为外氏成此宅相。’……及山涛薨,以舒领司徒,有顷即真。”
【释义】 晋魏舒字阳元,幼时寄养外家宁氏,相宅者谓宁氏当出贵甥,魏舒遂有意应之,官至司徒,后因用相宅或宅相作为称美外甥的典故。
【例句】 谢公尝乞墅,宁氏终相宅。(权德舆《奉和崔评事寄外甥刘同州并呈杜宾客许给事王侍郎昆弟杨少尹李侍御并见寄之作》3617)这里用相宅典,谓崔评事外甥刘同州终获通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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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晋魏舒字阳元,幼时寄养外家宁氏,相宅者谓宁氏当出贵甥,魏舒遂有意应之,官至司徒,后因用相宅或宅相作为称美外甥的典故。
【例句】 谢公尝乞墅,宁氏终相宅。(权德舆《奉和崔评事寄外甥刘同州并呈杜宾客许给事王侍郎昆弟杨少尹李侍御并见寄之作》3617)这里用相宅典,谓崔评事外甥刘同州终获通显。
发布时间:2019-06-2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shicidiangu/tsdg/202551.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