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书

        【出典】 《汉书》卷二《惠帝纪》:“(四年)三日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东汉·应劭注:“挟,藏也。”三国魏·张晏注:“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释义】 秦始皇曾颁布法令,禁止民间持有医药卜筮以外之书。此法至汉惠帝时始废除。
        【例句】 挟书秦二世,坏宅汉诸王。(李商隐《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6234)这里用以追述秦朝两代禁书的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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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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