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社

        【出典】 晋·葛洪《抱朴子·内篇·杂应》:“洛阳有道士董威辇常止白社中,了不食,陈子叙共守事之,从学道。”《晋书》卷九十四《隐逸传·董京传》:“董京字威辇,不知何郡人也。初与陇西计吏俱至洛阳,被发而行,逍遥吟咏,常宿白社中。”
        【释义】 晋流浪道士董京曾寄宿洛阳白社,后世以“洛阳社”或“白社”代指隐士的居处。
        【例句】 ①一罢宜城酌,还归洛阳社。(王维《过李楫宅》1248)这里以“洛阳社”喻指自己的居处,谓饮罢自李宅还家。②汤公多外友,洛社自相依。 (耿湋《与清江上人及诸公宿李八昆季宅》2984)李氏昆季当在洛阳,这里以洛社喻指李氏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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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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