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 《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贾谊上疏陈政事曰:“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壮则出赘。”东汉·应劭注:“出作赘婿也。”唐·颜师古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肬赘,非应所有也。一说,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
【释义】 秦时风俗,家贫者之子出为妻家赘婿,因称赘婿为秦赘。
【例句】 相携花下非秦赘,对泣春天类楚囚。(李商隐《与同年李定言曲水闲话戏作》6186)这里以“秦赘”为喻,谓自己同李定言并非由于是赘婿而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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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秦时风俗,家贫者之子出为妻家赘婿,因称赘婿为秦赘。
【例句】 相携花下非秦赘,对泣春天类楚囚。(李商隐《与同年李定言曲水闲话戏作》6186)这里以“秦赘”为喻,谓自己同李定言并非由于是赘婿而寡欢。
发布时间:2019-06-2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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