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 《三国志》卷二十七《魏书·胡质传》:“子威嗣。……威,咸熙中官至徐州刺史”。南朝宋·裴松之注引《晋阳秋》:“威字伯虎。少有志尚,厉操清白。质之为荆州也,威自京都省之。家贫,无车马童仆,威自驱驴单行,拜见父。停厩中十余日,告归。临辞,质赐绢一匹,为道路粮。威跪曰:‘大人清白,不审于何得此绢?’质曰:‘是吾俸禄之余,故以为汝粮耳!’威受之,辞归。”
【释义】 三国魏人胡质任荆州刺史,其子胡威赴荆州觐省,临归,质赐绢,胡威问清此绢来路清白方才接受。后世用作为人清慎的典故,也用以咏觐亲。
【例句】 ①采兰渡汉水,问绢过荆州。(岑参《送陶铣弃举荆南觐省》2099)这里以“问绢”喻指陶铣省亲,有赞其清慎之意。②独揽还珠美,宁唯问绢情。(钱起《送李四擢第归觐省》2606)这里以“问绢情”喻指李四归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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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三国魏人胡质任荆州刺史,其子胡威赴荆州觐省,临归,质赐绢,胡威问清此绢来路清白方才接受。后世用作为人清慎的典故,也用以咏觐亲。
【例句】 ①采兰渡汉水,问绢过荆州。(岑参《送陶铣弃举荆南觐省》2099)这里以“问绢”喻指陶铣省亲,有赞其清慎之意。②独揽还珠美,宁唯问绢情。(钱起《送李四擢第归觐省》2606)这里以“问绢情”喻指李四归觐。
发布时间:2019-07-0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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