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武王三年,即韩襄王四年(公元前308年),武王告诉右丞相甘茂,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开辟一条御驾亲征的路线,通过韩国的三川地区(在今河南洛阳一带。因黄河、伊河、洛河流经其境而得名)到周朝去看看。甘茂表示愿意为此事效力。他准备先到魏国去,约魏哀王(公元前318—前296年在位)出兵攻打韩国,并请向寿协同前往。
甘茂到达魏国后不久,就要向寿回去向秦王禀告,说魏王虽已答应派兵,但希望秦王不要进攻韩国。甘茂对向寿说:“你能把话传到,将来大功告成之日,记你一份头功。”
向寿回国后对秦王禀告了此事,秦王赶到息壤城迎接回国的甘茂,并问甘茂为何改变了主意,又不希望进攻韩国。
甘茂告诉秦王,原因有两点:其一,韩国的宜阳(今河南宜阳西)是个大县,上党郡(今山西东南部长治一带)和南阳地区(今河南西北部济源、淇县一带)的物资长期以来一直积蓄在那里。所以说宜阳名义上是个“县”,而论实力已是一个“郡”了。现在如带兵远赴那里去作战,很困难。其二,一旦宜阳久攻不下,必然会招致许多非议。那时的情况就很难想象了。
接着,甘茂讲了三个故事,说明人言之可畏。
第一个是“曾参杀人”的故事、鲁国有个与孝子曾参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在外杀了人。头两次他母亲均表示不相信,但到第三个人告诉她时,她吓得丢下手里的活计逃跑了。
第二个是“张仪劳而无功”的故事。当初,张仪在西边兼并了巴、蜀两国的土地;在北边开拓了西河以外的地方;在南边夺取了上庸(今湖北竹山西南),可谓劳苦之至。但天下人并不因此而推崇他,却赞美秦惠文王。
第三个故事是“乐羊攻打中山”。魏文侯(公元前445—前396年在位)曾派乐羊带兵攻打中山国(今河北正定一带),打了3年,终于拿下来了。乐羊回国后论述战功,魏文侯把一小箱子毁谤乐羊的文书给他看。乐羊向文侯拜了几拜,连声自责,说不是自己的功劳,是主上的英明。
最后,甘茂对秦王说:“我只不过是寄居秦国的客臣。贤德比不上曾参,大王对我的相信也不及曾参的母亲。怀疑、妒嫉、攻击我的人也不止3个,樗里子、公孙奭就是代表。届时,我如攻不下宜阳,大王一定会听信他们的话,结果我只能落得个有罪而归。”
秦武王表示不会听信闲言的,并愿意在息壤和甘茂立下盟誓。最后,让甘茂带兵攻打宜阳。
过了5个月,宜阳没有拿下。樗里子、公孙奭果然提出反对意见。秦武王叫回甘茂,想要退兵。甘茂把息壤的盟约拿了出来,武王不好反悔,便大规模调遣军队,让甘茂加强攻势,结果杀敌6万人,终于攻下了宜阳。
甘茂到达魏国后不久,就要向寿回去向秦王禀告,说魏王虽已答应派兵,但希望秦王不要进攻韩国。甘茂对向寿说:“你能把话传到,将来大功告成之日,记你一份头功。”
向寿回国后对秦王禀告了此事,秦王赶到息壤城迎接回国的甘茂,并问甘茂为何改变了主意,又不希望进攻韩国。
甘茂告诉秦王,原因有两点:其一,韩国的宜阳(今河南宜阳西)是个大县,上党郡(今山西东南部长治一带)和南阳地区(今河南西北部济源、淇县一带)的物资长期以来一直积蓄在那里。所以说宜阳名义上是个“县”,而论实力已是一个“郡”了。现在如带兵远赴那里去作战,很困难。其二,一旦宜阳久攻不下,必然会招致许多非议。那时的情况就很难想象了。
接着,甘茂讲了三个故事,说明人言之可畏。
第一个是“曾参杀人”的故事、鲁国有个与孝子曾参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在外杀了人。头两次他母亲均表示不相信,但到第三个人告诉她时,她吓得丢下手里的活计逃跑了。
第二个是“张仪劳而无功”的故事。当初,张仪在西边兼并了巴、蜀两国的土地;在北边开拓了西河以外的地方;在南边夺取了上庸(今湖北竹山西南),可谓劳苦之至。但天下人并不因此而推崇他,却赞美秦惠文王。
第三个故事是“乐羊攻打中山”。魏文侯(公元前445—前396年在位)曾派乐羊带兵攻打中山国(今河北正定一带),打了3年,终于拿下来了。乐羊回国后论述战功,魏文侯把一小箱子毁谤乐羊的文书给他看。乐羊向文侯拜了几拜,连声自责,说不是自己的功劳,是主上的英明。
最后,甘茂对秦王说:“我只不过是寄居秦国的客臣。贤德比不上曾参,大王对我的相信也不及曾参的母亲。怀疑、妒嫉、攻击我的人也不止3个,樗里子、公孙奭就是代表。届时,我如攻不下宜阳,大王一定会听信他们的话,结果我只能落得个有罪而归。”
秦武王表示不会听信闲言的,并愿意在息壤和甘茂立下盟誓。最后,让甘茂带兵攻打宜阳。
过了5个月,宜阳没有拿下。樗里子、公孙奭果然提出反对意见。秦武王叫回甘茂,想要退兵。甘茂把息壤的盟约拿了出来,武王不好反悔,便大规模调遣军队,让甘茂加强攻势,结果杀敌6万人,终于攻下了宜阳。
- 上一篇:胡衍说退秦兵名利双收
- 下一篇:甘茂以“伐人之利”说昭王救韩
发布时间:2023-06-1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shicidiangu/zhihui/210863.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