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姑

        前明世庙时,[1]浙江绍兴某甲,少游京师,学为银工。心性慧黠,所制务出新式,极臻奇巧,一时长安良匠,佥逊谢不逮。以故都中戚畹勋贵及一切仕族,[2]凡闺阁钗饰,非出某手不贵,缘此出入显贵之门,累资数万。甲有妹名婉姑。素所钟爱,年已及笄,姿首妍丽。幼字同里某乙,[3]以贫故,不能至京亲迎;甲又以事繁不得送归,时以为虑。曾有中表弟某孝廉,[4]公车北上,[5]依甲为居停。[6]试毕下第,将归,甲置酒祖饯。数巡后,甲以朱柈盛朱提一函列几上,[7]前再拜致词曰:“仆有心事,思之数年,未得其人,今幸得吾弟,此愿可了。吾弟少年豪俊,且系至诚君子,倘荷允诺,乃敢毕其词。”孝廉见甲情词恳切,答曰:“我尔骨戚,如力所能任,自当如命,义何敢辞。”甲遂以婉姑相托,谓己不能躬送,“今吾弟南旋,敢请挈带归里,就便为之完姻,曷胜感幸!谨具戋戋,聊助资斧,蕲勿以不腆见却。[8]”孝廉感其情亲谊厚,遂毅然允诺。既抵浙,孝廉即留婉姑在家小住数日,涓吉送其于归。[9]某乙惟有老母。婉姑既嫁至乙家,翌日晨兴,见乙与其母皆为人所杀,骈死厨下,大骇喊呼。邻舍毕至,觇验猜疑,[10]互相惊诧,因共鸣官讯究。明府某公,少年科甲,素以精刻自负。勘验毕,先后拘婉姑并孝廉至,廉得同路回籍情事,[11]乃拍案作色厉声曰:“此案不待问,固已了如指掌矣!以怨女旷夫,[12]同行数千里,且皆少年美好,旁无一人,谓一路彼此防闲,[13]历数月之久,能始终作鲁男子,[14]吾不信也!”命虔婆验婉姑,[15]果非处女。某公更以自神,益得意曰:“何如?吾言固不谬也。”遽命以严刑相加,惨掠倍至。二人不任棰楚,[16]只得诬服。狱具,论以大辟。时人亦同声称明府之神,且姗骂婉姑同孝廉人面兽心,有负某甲之托,死不为枉。
        某甲在京闻之,骇异懊恨,亦以二人之非人类,罪有应得。既又念婉姑自幼相依十余年,向以礼自守,言笑跬步,不稍苟且;即孝廉为人,亦少年纯谨,边幅甚修,何遽作此蔑礼犯法之事?以此沉吟,疑信不能自决。缘离乡多年,暂将店务倩人督理,自旋展墓,[17]藉侦访此事迹耗。[18]甲故京师名匠,北道大店商贾多与往来。日者至一典店中,正与主人谈次,忽见店伙持金钏一股来,请于主人曰:“此钏制法精巧,因质价太昂,不敢自主,特请命以定去留。”某甲从旁见钏,大惊,泣谓主人曰:“此乃小人女弟于归时赠嫁之物,今幸无意见之,则死者之冤可白矣!”乃具为主人道其原委,请将质钏之人用计留禁。自诣辖邑,鸣鼓上状,饬役拘质钏者至,一讯而服。
        先是,某甲以某乙家寒,恐妹嫁去难以治生,遂广制金钏数事,约计千金,以作妆奁之资。质钏人本京师剧贼,探知此事,沿途尾婉姑、孝廉之后,直至浙江。于归日,乙家以贫故,合卺成礼后,诸亲便各自辞归。贼乘人众时,预伏厨下,乙母至厨料检什物,贼暗中突出,以刃挥而殪之;乙闻扑击声,自往烛之,贼又突出刃之,遂将乙衣履更换,秉烛进房。婉姑新至,不辨真伪。就寝后,贼以言西婉姑云:[19]“闻汝兄赠嫁有金钏数事,制法精巧,何不出以相示?”婉姑以为己夫也者,乃尽将所有出而献之。贼大喜,佯为称赞不已,又与同寝。天明,瞷婉姑睡熟,尽携所有而遁。贼之所供如此。邑令以状上大府,[20]移知浙省,并以入告。世庙震怒,除贼寸磔外,命将该邑令——即素以精刻自负之某明府,处决论抵。承讯在事各官,自督抚以次,均严加议罚。又特旨婉姑给予旌表建坊;孝廉子给荫入监读书。恩法兼施,存殁均感。然则折狱者慎勿以精刻自负矣!

        【注释】 [1]明世庙:指明世宗朱厚熜。 [2]戚畹勋贵:皇亲权臣。戚畹,外戚亲贵,勋贵,功臣权贵。 [3]字:《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而字。”旧时因称女子许嫁为字。 [4]中表:同姑母、舅父、姨母的子女之间的关系为“中表”。孝廉:明清时对举人的称呼。[5]公车:汉代以公家车马递送应举的人,旧时因以“公车”为举人入京应试的代称。 [6]居停:寄居的处所。 [7]朱柈:红盘子。柈,通“盘”。朱提:古县名,西汉置,治所在今云南昭通县境,境内有朱提山,产银多而美,后世因以“朱提”为高质银的代称。 [8]不腆:不丰厚。自谦之词。 [9]涓吉:犹择吉,选择吉利的日子。于归:《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后因以出嫁为“于归”。 [10]觇(chan):看,窥看。 [11]廉:考察,查访。 [12]怨女旷夫:怨女,指年长而不能婚嫁的女子。旷夫,无妻的成年男子。《后汉书·周举传》:“内积怨女,外有旷夫。” [13]防闲:防备禁止。《诗·齐风·敝笱序》:“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国患焉。”[14]鲁男子:指不好女色的人。《诗·小雅·苍伯》:“哆兮侈兮,成是南箕。”毛传:“鲁人有男子独处于室,邻之嫠妇又独处于室。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杞之,男子闭户而不纳。” [15]虔婆:旧指以甘言悦人的不正派老婆子。周祈《名义考》:“《方言》谓贼为虔,虔婆犹贼婆也。”也指鸨母。 [16]棰楚:棰,木棍;楚,荆杖,古代打人用具,因以为杖刑的通称。 [17]展墓:省视坟墓。《礼·檀弓下》:“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 [18]迹耗:踪迹,消息。[19]西(tian):露出舌端舐物。 [20]大府:明清时称总督、巡抚为大府。
        【译文】 明朝嘉靖年间,浙江绍兴某甲,少年时就来到京城,学做银工。他心灵手巧,所制作的金银手饰,式样新颖,精奇工巧,一时京城的能工巧匠,都自叹不如。所以京城中皇亲权臣及仕族,凡是闺阁里的金银手饰,不是由他制作的都不值钱,他因此而经常出入权贵人家,自己积累了数万两银子的财产。他有个妹妹名叫婉姑,平日里十分疼爱她。婉姑年已十五岁,身材容貌很美。她小时候就和同乡某乙订了亲,乙家里很穷,所以不能到京城来迎亲。甲又因事情太多,不能送妹妹回去成亲,一直是件心事。他有个表弟某举人,北上来京应试,借住在甲这里。举人没考上进士,将要回乡,甲安排酒宴为他饯行。酒过三巡,甲用红盘子盛着一函银子放在茶几上,向举人拜了两拜后郑重地说:“我有件心事,已经有好几年了,没遇到合适的人帮忙。今天幸遇老弟,我的愿望可以实现了。老弟年轻又豪爽俊雅,而且是至诚君子,如果承蒙您答应了,我才敢把话说完。”举人看见甲感情真挚,言词诚恳,就说:“我和你是骨肉亲戚,如果我力能胜任,自当按你说的做,不敢推辞。”甲于是将婉姑托付给他,说自己不能亲自送妹妹回乡,“现在老弟南归,请带她回家乡去,就便为她办了婚姻大事,我就感激不尽了。这一点银子,聊助你当路费,请不要因太少而推却。”举人为他的情亲谊厚所感动,毅然答应了。举人带着婉姑回到了浙江,留她在自己家里住了几天,选择吉日送她嫁到某乙家。乙只有老母亲。婉姑嫁到乙家后,第二天早晨,见乙和他的母亲都被人杀了,双双死在厨房里,吓得大声呼喊。邻居听到喊声都来了,他们见了死尸,顿生疑心,愕然相视,就一起去报了官。县令某公,少年中第,一向以精明严刻自负。查勘检验过死者后,把婉姑和举人先后拘拿到县衙门,等到问出了他们曾经同路回乡,就拍案怒声喝道:“这件案子不必再问,我已经了如指掌了。以大男大女同行数千里,而且他们都年轻俊美,又没有别人同行,说他们能一路上收束自己,历时数月之久,我不相信这位举人能始终作鲁男子!”县令命令虔婆验看婉姑,果然已不是处女。县令更加以为自己料事如神,越发得意地说:“怎么样,我说的错不了。”于是让人对他俩施酷刑,打得死去活来。两人受不了刑杖,只得冤屈地承认了。案子审完,定为死刑。当时人们也都说县令破案神奇,并且骂婉姑和举人是人面兽心,辜负了甲的嘱托,处以死刑不冤枉。
        甲在京城听说了妹妹和举人的事,又惊又懊恼悔恨,也以为二人所作所为不是人干的,罪有应得。既而又想婉姑从小和自己相依为命十多年,一向遵守礼仪,言谈举止从不轻浮;就是举人的为人也是善良恭谨,行止端正,怎么会突然做出这种蔑视礼法犯罪的事呢?因此心里有些不相信。因甲已离开家乡多年,他就把店里的业务暂请别人帮着管理,自己回乡扫墓,同时查访妹妹和举人这件事的真相。甲本来是京师有名的工匠,北方路上的一些大商店和商人大都和他有交往。一天,甲来到一家当铺,正在和店主人说着话,忽然看见店里的伙计拿着一股金钏过来,对店主说:“这股金钏作工精巧,因典当的人开价太高,不敢自己作主,特来请主人决定去留。”甲从旁边见了金钏,大吃一惊,哭着对主人说:“这金钏是小人的妹妹出嫁时的陪嫁物,今天幸亏在这里遇见,则死者的冤情可以昭雪了。”就把事情的原委详细地告诉了店主人,请店主人用计将典当金钏的人留住。甲自己到当地衙门,击鼓诉状。县令派捕役将典当金钏的人捉拿到案,一经审讯就供认了。
        原来,甲因乙家贫寒,恐怕妹妹嫁过去难以维持生活,就制作了几件金钏,大约值千两银子,作为妹妹的陪嫁资本。典当金钏的人本来是京城的大盗,探知婉姑有丰厚的陪嫁,就沿途尾随婉姑、举人后面,一直跟至浙江。出嫁那天,乙家因为贫穷,婚礼之后,亲戚们便告辞回去了。盗贼乘着人多的时候,预先藏在厨房里,乙的母亲到厨房收拾东西,盗贼从暗中突然出来,用刀杀了她。乙听到厨房里有摔倒的动静,拿着蜡烛过去看,盗贼又突然上前用刀杀了他。盗贼换上乙的衣服鞋子,拿着蜡烛进了洞房。婉姑刚到乙家,认不出进来的已不是乙。上床躺下后,盗贼在婉姑耳边说:“听说你哥哥给你的嫁妆里有几件金钏,制造工艺精巧,怎么不拿出来看看?”婉姑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就把自己的嫁妆全都拿了出来给贼看。盗贼大喜,假装赞不绝口,又和婉姑同床睡下。清晨,他见婉姑还在熟睡,就偷了她的嫁妆走了。盗贼的供词就是这样。县令将状子上报到巡抚,详情又转告知浙江省,并禀告到皇帝。明世宗知道后大为震怒,除将贼斩首碎尸外,又命令将当地县令——即那位一向以精明严峻自负的县太爷,处决抵命。经手此案的在职官员,从巡抚以下,都严加处罚。又特别下旨给予婉姑建坊表彰;举人的儿子袭父荫进国子监读书。恩法并施,生者死者都有感知。因此断案子的人千万不要以精明自负了!
        【总案】 本文对后世之判案者当大有教益。许奉恩在最后的“里乘子曰”里总结的“折狱三不可”(“一不可忽,二不可动气,三不可执己见”)尤值得深读。某明府因错结案而被处决论抵,在官官相护之官场实属稀闻罕见,但如此如能使后世之折狱者有所自警,作者的苦心也就不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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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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