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官

        松江赵某者,[1]以贩布起家,其后捐一通判。[2]引见时,[3]上问其出身所自,对以向来贩布。上曰:“然则何以捐官?”对曰:“窃以做官较贩布生涯更好也。”上怒,即著革职。某愤然退。至吏部堂上,[4]大噪索金,曰:“既夺我官,应须还捐资也!”堂官闻之,[5]发所司掌嘴五十,笞一百,逐去。
        【注释】 [1]松江:府、县名。元至元十五年,改原华亭府为松江府,治所在华亭县。清属江苏省。公元1912年废府,将娄县并入华亭县。1914年,改华亭县为松江县,仍属江苏省。今属上海市。明清时为全国棉纺织业中心,有“衣被天下”之称。 [2]捐:即捐纳,封建时代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始于秦始皇四年。历代多沿袭,清中叶后尤滥,以致官职成为商品,加剧吏治贪污腐化,成为一大弊政。通判:官名。宋初鉴于五代藩镇权力太大,威胁朝廷,因用文臣知州,并置州、府通判,与知州、知府共理政事。以京朝官儒臣充之。元不设通判。明设于府,分掌粮运、督捕、水利等事务,权力较宋为小。清于府设,称通判,州称州判。皆为辅佐之官。 [3]引见:古代礼制,皇帝接见下臣、少数民族首领和宾客,由有关大臣引导入见,称引见。清制,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授官时,文官由吏部、武官由兵部引见。 [4]吏部:旧官制六部之一。主管官吏的选任铨叙勋阶等事。 [5]堂官:明清时称中央各衙门长官为堂官,如各部的尚书、侍郎,各寺的卿官等,言其为殿堂上之官。
        【译文】 松江府有个姓赵的,靠贩卖布匹发迹,后来捐纳得了一个通判。引见的时候,皇上问他什么出身,回答说一向贩布。皇上说:“那么为啥要捐官呢?”回答说:“我认为做官比贩布生计更好。”皇上很生气,立即下令革去他的官职。赵某怨恨地退了下去。到了吏部大堂上,大声嚷着追还银钱,说:“已经剥夺我的官职了,应该还给我捐官的钱财!”吏部尚书听说此事,将他交给主管部门掌了五十个嘴巴,打了一百板子屁股,赶下去了。
        【总案】 《捐官》长不过百余字,但情节完整,人物语言极富个性。恰似一幅绝妙的漫画,将捐纳制度的弊端暴露无遗。
        赵某能由贩布发迹,以至于有财力以巨款捐官,可见此人精于理财。而在他的算盘上,做官比贩布利润更耒,正应了那句俗语——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商人的一切投资行为都只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捐官一滥,地方百姓之苦可想而知。言为心声,皇帝面前和吏部堂上寥寥数语,活脱脱绘出这类人的心态。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恐怕不会发生,精明如此之人,岂能栽这个筋斗?作者既然姑妄言之,读者也就姑妄听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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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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