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

《诗经·小雅》篇名。《毛诗序》说:“《我行其野》,刺宣王也。”汉郑玄《毛诗传笺》:“刺其不正嫁娶之数,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宋朱熹《诗集传》:“民适异国,依其婚姻而不见收恤,故作此诗。”清姚际恒《诗经通论》:“苏氏因谓‘甥舅之诸侯,求入为王卿士而不获者所作’,似臆测,且呼王为‘尔’,亦不似。《集传》谓‘民适异国,依其昏姻而不见收恤’,于此诗固类,然无所关系也。”今人高亨《诗经今注》:“一个贫苦汉子投靠(或出赘)在他的岳家,而他的妻子嫌贫爱富,想另嫁人,把他逐出。这首诗乃抒写他的愤懑。”袁梅《诗经译注》:“这是古代的一首弃妇诗。这女歌者对于喜新厌旧的丈夫,严词痛斥,并表示决绝态度。”此说,是。本诗移情于景,景、人两相映衬;措词准确,感情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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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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