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冶铁机构。铁冶所设大使一人,正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铁冶所初置于太祖洪武六年(1373),共十三所:江西进贤、新喻、分宜,湖广兴国、黄梅,山东莱芜,广东阳山,陕西巩昌,山西吉州二所,太原、泽州、潞州各一所,岁向国家输铁七百四十六万余斤。后河南、四川也设铁冶所。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以铁冶扰民而罢各省铁冶所。既而工部言:“山西交城产云子铁,旧贡十万斤,缮治兵器,他处无有。”乃复设。后武昌、吉州以次恢复。洪武末年,以工部言,复尽开,令民得自采炼,每三十分取二。成祖永乐时,设四川龙州与辽东都司三万卫铁冶所。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广东归善县请开铁冶,有司课外索赂,唐大鬓等起义反抗。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广州置铁厂,以盐课提举司领之,禁私贩如盐法。世宗嘉靖三十四年(1555)开建宁、延平诸府铁冶。隆庆、万历之后,率因旧制,不曾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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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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