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按六部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六科均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及给事中等官员,职掌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纠劾百官、封驳章奏等,权力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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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9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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