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沿前朝制度,官员退休称致仕。宋朝致仕制度比唐朝完备,有各种规定。致仕年龄,一般为七十以上。武官年龄放宽,但达七十五或八十以上者,也属特例。达到致仕年龄,官员应自己申请称自陈,一般“再请则许”。但“臣僚鲜能自陈”。对耄昏不能任事者,御史台可以纠劾。年及“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则不拘此限。也有年未及六十,已致仕,经大臣推荐,可以再仕,称“落致仕”。官员致仕,享有一定待遇。一是增秩,致仕时升转一级或几级官阶,或带“职名”,带职则不转官。二是加恩,按品级享受荫补待遇。三是给俸,一般半俸,也有给全俸者。高级官员或加宫观使衔致仕,其目的是表示优礼和增加经济补贴。四是请给人从,即给一定数量的随从人员,实际上也是一种补贴。这种待遇一般只有现任宰相、执政和使相才能享受。此外,中高级官员还可享受参加庆典(皇帝诞辰)和大礼(郊祀)等特殊优待。对岁时劳问,即遇年逢节赐以羊酒、米面,所在地方首长亲自慰问,也有规定。对因事责降,老病不任官职,居官犯法和以不治为所部劾奏而求致仕的官员,有“子孙更不推恩,虽或推恩,其除官例皆降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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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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