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制度之一。由“任子”制度发展而来。为宋朝廷优待大臣的制度之一,也是入仕的一个重要途径。宋朝比前朝荫补范围扩大,名额增多。文臣通直郎、武臣修武郎以上的中、高级官员均可享受此种待遇。高级官员,文臣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知枢密院事至同知枢密院事,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郊祀等大礼,臣僚也可荫补,寺、监长贰,尚书六部郎中以上中高级官员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中高级官员致仕,也可获得荫补。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三人;曾任三少、使相、执政及现任节度使,二人;太中大夫,曾任尚书、侍郎及右武大夫以上,曾任谏议大夫以上及侍御史,一人。文臣太中大夫以上,武臣观察使以上大臣病故,据其临终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员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同时荫补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同时,也是促成宋代官员冗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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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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