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役

        南宋役名。南宋职役重,役法乱,乾道五年(1169),处州松阳县民苦于充役,首倡义役。其制为:以都保为单位,按应役户数情况,众户量力出田或出钱用以买田,田为众产,称义田。以田租收入助役户轮流应役。或充雇役经费。役首,由役户轮充,负责收租和排定役次,从公评议。知处州范成大褒奖此法,并上报朝廷。宋廷令各地试行,后因豪强把持,致使此法未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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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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