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谠议

        南宋绍兴(宋高宗年号)七年(1137),金完颜昌(挞懒)等掌权,废刘豫伪齐政权,放南宋使者王伦等南归,传达和议信息。绍兴八年(1138)三月,宋高宗用秦桧为宰相,接受金提出的议和条件,十一月,南宋文武官吏纷纷上书表示反对。礼部侍郎曾开拒绝起草和议的国书,竟遭到罢免官职。当时,曾开和部下官吏张焘、晏敦复、梁汝嘉、朱松等都极力说明议和是错误的。提举洞霄宫李纲也上疏竭力说明金使者以“诏谕江南”为非礼,坚决反对和议。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抗疏,并指责宋高宗含垢忍耻,向杀父之仇人屈膝称臣,这样做的结果中原不可能再收复回来,主张斩王伦、秦桧等人以谢天下。胡铨竟被贬官为监广州都盐仓。宜兴进士吴师古将胡铨的奏疏刻在石板上,也同样遭到流放袁州(今江西宜春),死于他地。岳飞在鄂州也上疏,金人不可轻信,和好不可依赖。并保证率军收复失地。颇遭到秦桧的忌恨。宋高宗议和的决心已经下定,所以他听不进忠言。命令秦桧代他跪接金的国书,于是宋金达成和议。绍兴八年为戊午年,所以史称当年反对和议之言论为“戊午谠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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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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