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

        北宋理学家。字伯淳,宋洛阳(今属河南)人。嘉祐年间进士,调鄠、上元主簿,晋城令。熙宁初年(1068)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多次被宋神宗召问,屡以正心窒欲,求贤育材为对。因反对王安石新政,请去,签书镇宁军判官,知扶沟县。治政聪明善断,恩恤百姓,以儒家思想教化民风。哲宗立,召为宗正丞,未行而卒,谥曰:“纯”。程颢为北宋理学奠基者之一。少年时与弟程颐俱从师于周敦颐,尝称“天理”是“自家体贴出来”,是自然界和社会的最高原则。在认识论上,强调内心静养,提倡“传心”说,对陆九渊“心学”颇有影响。他与弟程颐一样,把封建等级制度与封建伦理纲常上升为哲学本体,认为是天理的最集中体现,为封建制度及其伦理的永恒性和神圣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后代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二程之学,也称“洛学”,被朱熹所继承和发挥,称为程朱学派”。后人将他与程颐的著作合编为《二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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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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