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兵制之一。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立,经过北周至隋唐日趋完备。西魏文帝大统八年(542年)初置六军,后来扩充乡兵,并按鲜卑拓跋部的旧俗八部制度加以改组,由八柱国(即大将军)分领,下设12大将军,24开府,共24军。按规定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再隶属州县,这叫军民异籍。府兵泛指军府之兵,具有中央禁卫军的性质,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成为直接受皇帝指挥的侍卫亲军。隋代,设12卫,分领府兵,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这一改变,标志着府兵制从军民异籍到兵农合一的重大变化的完成。唐沿袭隋制,府兵平时种地,农闲习武,征发时自备钱粮和兵器,轮流到京师宿卫。出兵征防则由朝廷命将统率,调遣时必须持兵部所下鱼符,经州刺史和折冲府(唐代地方重要州的军府)将领勘合后,才可以发兵。战争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将帅就不能拥兵自重。唐代军府总数时有增减,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时,共有634个。军府遍布全国,关内道多达261府,其他,依次为河东、河南、河北、陇右等道,江南和岭南道只设有二三府。这种“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政治、军事意图,目的是加强中央集权。唐代府兵制在唐太宗和高宗统治时期曾经有效地实行,至武后时就逐渐破坏,到玄宗时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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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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