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的身份有官和吏之别。按吏部和兵部的铨选而任命者称为“官”或“官员”;不经过吏、兵两部铨叙而任事者为“吏”,通称“吏员”。文官出身有正、偏二途。正途分为科目、贡生和荫生三类。偏途有荐举与捐纳两种。清代官制,官分九品十八级。任官的称谓有六:一是除或授,凡具有为官资格的人,始授以官;二是补,就是复职于原衙门或改用于他衙门的叫补;三是转,系同一衙门内迁任于同品级而位次较高的官叫转;四是改,就是一衙门的官迁任于他衙门同品级的官叫改;五是调,以一官更换他官的叫调;六是升,因任官年数或功绩卓著而晋升为高一级官品的叫升。清初,每以诸王、贝勒兼管各部。到嘉庆初年,只有吏部、兵部、户部有亲王大臣管部。清代任官的类别也很多,如行走(入值办事的意思),调充某项职务就称在某处或某官上行走,如军机大臣上行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兼充,就是以本任兼他职。加衔,就是加以高于本秩的官衔,如授予有功之臣太师、太傅、太保等虚衔。稽察,就是以本职考核他官的称为稽察,如以御史稽察内阁、六部。差委,差与委不同。差者由皇帝所差遣,又名“钦差”;委者由上一级所委派,又称“委员”。分发,就是见习。还有署理或护理,指本官不在其任而以他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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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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