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实行的地方附加税。是各地为筹措军费而加征的税收。为总制使翁彦国于1135年创立。以其官职命名为“总制钱”。附加征收的面比经制钱广且重。1149年总制钱收入为1440余万缗。后来,将这个数额定为标准,以此督责官吏征税。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11-15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gudaizhidu/15231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