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 国共两党在重庆签订《双十协定》
10月10日 国共两党在重庆签订《双十协定》 : 国共两党派出的代表就国家大计在重庆经过43天的谈判,1945年10月10日,在重庆正式签订“双十协定”。1945年10月12日重庆《新华日报》以《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为题全文刊载。“协定”的主要内容有12条:1.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双方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因此,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2.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取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3.关于国民大会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均同意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4.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应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5.关于党派合法问题。双方认为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在法律之前的平等合法地位。6.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和处罚人民之权;7.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双方认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一律释放;8.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各地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希望不以此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9.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24个师至20个师,并表示可迅速将其所领导而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 8个地区的抗日军队着手复员,并从上述地区逐步撤退应整编的部队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关于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讨论决定。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事人员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原部队人员为整编后的部队的各级官佐,编余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给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10.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中共方面提出: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的合法地位等四种方案;11.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12.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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