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齐始设,相沿至清。以卿(别称廷尉、大理)、少卿(别称少理)为主官。掌管对案件的平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同办理重大司法案件。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变法时并入刑部,旋复设。1906年改称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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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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