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督商办

        清末洋务派官僚利用私人资本兴办新式民用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由清政府派官员,招募商股,组织企业,以解决官方经费不足的困难;商人(官绅、买办等)则为博得官府庇护,减免捐税取得专利而入股。企业盈亏与官方无关,但官方可坐收“官利”。主要企业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这类企业多由官府委派总办、会办等操纵实权,一般商股并无权利。除少数企业外,大抵经营腐败,亏损严重,充满衙门习气和官场积弊,官商矛盾日益尖锐。后大都改为官商合办,或取消官督,全归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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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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