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重大暴行。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手无寸铁的南京同胞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杀害无辜市民和已放下武器的士兵共30万人以上。日军采取的手段及其残忍,除枪杀外,还有砍头、剖腹、活埋、火烧、水溺、肢解四肢等。12月15日,日军将中国军警人员2000余名,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焚尸灭迹。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在海军鱼雷营惨遭日军杀害。16日傍晚,中国士兵和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江边,先用机枪射死,后抛尸江中,只有数人幸免。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南京电厂工人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机枪扫射,一部分用木柴烧死。18日,日军将从南京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下的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以铅丝捆绑,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投入长江。更令人发指的是,日军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他们分别杀了106和105名中国人后,比赛谁先杀够150人为赢。在日军进入南京后的一个月中,日军还灭绝人性地奸淫妇女,全城发生2万起强奸、轮奸事件,无论少女或老妇,甚至孕妇都难以幸免。许多妇女在被强奸之后又遭枪杀、毁尸,惨不忍睹。与此同时,日军还进行大规模抢劫和破坏活动,他们驾驶汽车,冲入各大公司、商店,将各种货物抢劫一空,然后将房屋付之一炬,大火连天,几天不息,大火浓烟笼罩全城,全市约有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和财产化为灰烬,这是日本法西斯对中国人们犯下的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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