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名言: 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注释: 要: 要点, 关键。
句意: 处理事情的要点是: 自己不愿意的东西, 不要施加给别人; 做一件事而无所得, 回过来反省自己。
宋·朱熹《白鹿洞书院榜示》
今日更新
-
人之犯小过,愧怍悔恨如犯大恶,夫然后能改过。“无伤
[2018-11-06]
-
大丈夫能屈能伸。
[2018-11-06]
-
攻我之过者,未必皆无过之人;苟求无过之人攻我,则终
[2018-11-06]
-
人不可自恕,亦不可令人恕我。
[2018-11-06]
-
谄人者自污, 悦其谄而与之绸缪, 则亦为其所污。
[2018-11-06]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