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朴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
名言: 鞭朴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
注释: 鞭朴: 指打人的鞭子与木板, 这里可作体罚讲。
句意: 家庭教育中不可以没有体罚, 国家管理中不能废除刑罚。
宋·李靓《安民策第八》
今日更新
-
有法制而无道德以为之本,则法律皆伪,政治皆敝。
[2018-10-26]
-
时既变而用旧法, 可以危国。
[2018-10-26]
-
善治狱者,任律不任例。
[2018-10-26]
-
令不行, 禁不止, 小人纵欲, 善良吞泣。
[2018-10-26]
-
法必本于人。
[2018-10-26]
今日推荐